通知公告


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026年02月10日 15:48  点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发挥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学科团队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制定、统筹协调、以及监督考核等工作。

学院组成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分别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中,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均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4.有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由拟报考导师以外的专家填写);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及招生专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二) 科研条件

考生近五年科研业绩(相关学术论文不含综述性论文)须符合以下相应条款中的要求。

1.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要求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考生应至少在SCI、EI或CSCD收录期刊(不含增刊、副刊、专辑、特辑)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要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考生须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应至少在SCI、EI收录期刊(不含增刊、副刊、专辑、特辑)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 学术论文1篇;或至少在CSCD收录期刊(不含增刊、副刊、专辑、特辑)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三)英语条件

考生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00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5.0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50分及以上;或至少在SCI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英文论文1篇。

四、申请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并提交材料目录,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的须真实、准确。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确认)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本次报名信息无效。考生需将报名申请材料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按照以下材料顺序整理到文件夹,并于2026年3月5日之前发送至学院指定的QQ邮箱(619348579)(2026级博士招生工作群:1007224383,报考考生加群)。

“申请-考核”制现场考核时向学院提交纸质原始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6年6月10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目录、所在页码);

2.《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签字盖章须齐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在相应部位签字或盖章);

4.学习或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读学生证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职人员需提供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入学报到时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意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论文初稿);

7.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电子版材料要求每篇发表论文扫描在一个PDF文档内,中文期刊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SCI收录期刊须附检索证明报告(须有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大类分区和影响因子)及论文正文,PDF命名:期刊名+年份)、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工作业绩证明等(上述材料应提交原件,如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提供复印件(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8.政治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明确政审意见,签字、盖章);

9.证明英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或材料;

11.博士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字数不少于8000字;

12.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由拟报考导师以外的专家填写);

上述材料应提交原件,如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相关表格请从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报名费和复试费缴纳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共计100元,均实行网上缴费。“申请-考核”制复试费缴费时间为3月5日—9日。具体缴费流程另行通知。

六、申请

(一)申请

考生填写《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将报考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报学院初审。

(二)材料审核

1.学院初审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均须于2026年3月5日-9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确认)。学院收到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核申请者是否符合草学“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并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审核

初审合格后,“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结合草学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材料,确定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并在考核前予以公示。

七、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在3月15日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甘肃农业大学格物楼17楼会议室

(二)考核形式

学院博士招生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申请者需向考核小组以PPT形式陈述本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科研业绩,重点汇报博士研修计划,PPT陈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每位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未获得硕士学位证的考生需进行政治理论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

(三)考核评分办法

申请者考核结果采用计分制进行,计分公式为:

考核总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80%)+综合素质考核(20%)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英语能力(口语和听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科研业绩百分制×70% + 英语面试成绩×10% + 科研计划得分×20%

其中:科研业绩包括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至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内发表学术论文、授权专利、制定标准、出版著作、获奖等。科研业绩百分制换算公式为“60+(科研业绩实际得分-申请者中科研业绩最低分)/[(科研业绩实际最高分-最低分)/35],其中35为常数项”,学术论文计分以公开发表为准。计算科研业绩得分时,SCI分区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大类分区。SCI、SSCI、EI等论文须为全文收录且有检索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报告。SCI、SSCI收录论文,第一作者按满分计。若有共同第一作者,按照共同第一作者人数除以满分进行均等分配;EI收录论文、中文论文只计算排序第一的作者;授权专利和制定标准,只计算排序第一的申请人;出版专著只计算第一主编;获奖按奖项级别和排名计算其得分。科研业绩计分指标体系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科研计划即博士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字数不少于8000字)。

2.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情况以及人文素质和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英语考核面试、科研计划、综合素质考核等满分为100分,打分项以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所打的平均分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

八、录取

在师生自愿互选的原则下,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依据考核总分排名依次录取。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在同类别内依据学校下达的总招生计划20%内按照考核总分排名录取。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历(学籍)、学位审核不通过者;材料及考核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十、其他

1.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

2.博士研究生学制内的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3.博士研究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4.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指导教师在招生前实行资格审查,招生专业目录中仅公布当年获得招生资格的导师,请考生选择相应导师报考。

5.现役军人考生,按相关规定办理。

6.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定向就业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8.诚信考核。如发现考生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核、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9.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核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考核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考核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考核内容有关的言论。

10.考生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科研成果有学术不端情形等,一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5 年内不接受其申请。

11.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

十一、本细则由草业学院负责解释。

草业学院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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