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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28日 11:39  点击:[]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以及《关于做好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安全、公平、科学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指标

学术型硕士:42人(含推免生5人)。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17人。

三、复试名单确认原则

(一) 2025年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且符合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学术型硕士090900草学专业的上线考生英语达到33分及以上,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进入复试名单,执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复试名单见附件1。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农艺与种业领域095131(03草业方向)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上线考生共58人,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

(一) 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二) 复试费

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 100 元。

(三) 复试流程

1、考生资格审查

2025年4月1日上午9:00-12:00,4月1日下午14:30-17:00,第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在甘肃农业大学格物楼1717报到,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属实,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签字、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签字、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见附件2。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身份证;

b)户口本;

c)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复试费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5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 笔试

1)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2)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科目以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3)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长2小时,分值为100分,成绩需达到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4)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于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场考试。

5)笔试结束后2日内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3、 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7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3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考生面试分组。资格审查时,考生现场抽签,产生面试分组和顺序。

4)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面试中专业综合知识考核以随机抽取试题和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等。试题一经启用,考生不得更换。现场提问环节,复试小组成员以测试有关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为主。

面试结束后2日内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三)复试时间

2025年4月1日晚上19:00-21:00,第一志愿上线进入复试名单考生进行专业课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025年4月2日上午9:00-13:00,第一志愿上线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跨专业(本科专业非植物类专业)考生加试,加试地点另行通知。

2025年4月3日上午8:00开始,第一志愿上线进入复试名单考生分组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3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等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

六、录取

1、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共5人,已被直接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名单根据总招生指标数,依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进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7天。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5、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录取类别

(1)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5前完成。

(3)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

8、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由招生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并在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说明。

八、考生须知

1、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当天不能参加复试需提前告知学院,若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确联系不上考生者,由考生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2、笔试时,考生读题、答题均不得发出声音;考生如对试题有异议,可举手询问,由主会场监考人员进行解答。

3、考生面试抽取试题后,读题不得发出声音,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用笔作记录,不得拍照,不得外泄内容。

4、复试全过程无间断录音录像,资格审查贯穿复试工作全程,若发现舞弊等不端行为,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5、考生不得对试题进行拍照、截屏,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截屏,不得将复试内容告知他人或通过网络传播。在复试过程中或后期对复试过程进行视频回放时,一经查实考生违规操作,则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不论何种原因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学院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7、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其它

1、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7632491

咨询邮箱:619348579@qq.com

2、 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931-7632599

考生申诉受理邮箱:niukj@gsau.edu.cn

考生申诉受理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

3.本工作安排由草业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 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附件2. 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附件3. 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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